法律问答

事情是这样的,我儿媳于2011年6月10号左右因别人的事,同她婆婆发生争执,说回娘家,第二天找到她父亲问说没有到她娘家,跟她一个村的说一起回的娘家,她父母不承认,我儿在事情发生几天后从郑州回来同她父亲找了几天,没有找到,当中找她本家哥说了几次,她娘说准备起诉我们离婚,到现在一直没有音讯,我们去找了几次都没有音讯,她走时孙子两个半月了,现在孙子将一周岁了,我们现在能不能起诉她遗弃罪?能不能起诉离婚?能不能索要孙子的抚养费?

离婚
2019-01-27 16:46: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论从《婚姻法》还是《解释一》《解释二》,法律上目前对遗弃家庭成员还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实践中一般要看法官怎么看待。根据民法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不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弃家庭成员的,则不能够使主张得到支持。
  • 可以起诉虐待罪或者遗弃罪,但必须有证据证明虐待或者遗弃行为的存在。
    一、虐待罪和遗弃罪分属于两个罪名:《刑法》规定的虐待罪: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刑法》规定的遗弃罪: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向法院起诉要有证据:就像离婚案件一样,起诉虐待罪或者遗弃罪,也是需要证据的。只有证据,才能表明该行为的真实存在。如没有证据,在法律上,就认为没有这种行为。
  • 一般情况下,涉嫌遗弃罪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直接向法院起诉属于自诉案件,除了法定告诉才处理案件外,轻微的刑事案和公安检察机关不处理的,都可以作为自诉案件向法院起诉。
    一、《刑诉法》对自诉案件的规定: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法》对遗弃罪的规定: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首先看孩子多大,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女方也能举出男方的生活环境不好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者即使抚养孩子了也会对孩子的未来产生不利的影响都可
    除此之外如果孩子在十岁以上还可以自己主张跟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