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卡车和摩托车,交通事故,三个人。这是摩托车的一个大人,两个孩子。一个孩子两岁半,一个孩子五岁。大人脸部多处骨折,两岁半孩子头部粉碎骨折,五岁孩子头部严重受伤。责任还没有分开,大家都有责任。你怎么赔偿?

2021-07-20 06:0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构成要件是指具备哪些条件才构成对人身的侵害并承担责任。在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完全是围绕责任构成的要素进行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一般由四个要件构成:
    1、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它是指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行为。但是,有些情况,有些赔偿案件不能把违法行为作为人身损害赔偿的必备要件。比如,环境污染造成的人身损伤,虽然致害人达到国家的排污标准,但是,因如果造成公民人身损伤的,排污单位不能以其排放量达到标准而行为不违法予以免责。又如,幼儿园老师带幼儿外出,发生幼儿人身损伤,虽然,老师的行为不违法,但她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2、损害事实。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必备的要件,指因人身侵权行为而致受害人不利益的客观事实。任何人只有在因他人的行为受到实际损害的情况下,才能请求法律上的补救。而行为人也只有在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时,才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损害即无赔偿。
    3、因果关系。责任自负原则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没有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没有行为人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分清因果关系是否存在,不能将过错和原因混为一谈,一起事实,首先要看有无行为和损害,在看行为和损害有无因果关系,后看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不能把损害结果发生的条件认定为原因。
    4、主观过错。指主观上的故意和未充分尽注意义务的过失,包括故意和过失。
  • 两个人打架一个受伤了,如果受伤的一方没有过错,打人的一方需要赔偿受伤者医疗费、后续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
  • 按理说这个应该是打人的一方赔偿受伤的一方,但是这个赔偿还要看双方之间谁是主要的过错方,双方之间的过错程度不一样,赔偿的情况也不一样。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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