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经济适用房申请者,今年3月我将房屋以一定的价格交易给一对母女。现在到了交房的时候,由于我的经济适用房仍在交易过程中,无法入住,便和那对母女商量是否能将房屋以一定的价格租赁。该母女母亲同意,并和我签订了租赁协议(双方都签署自己的名字)。但是不久之后,该女儿突然来商量说她对此事不知情,现又不想将房屋出租。请问在该情况下,我和对方母亲的协议还生效吗?我还能继续租下这套房屋吗?

2019-01-27 23:11: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与维权,首先要依靠合同,按合同约定行事。合同约定不明或合同违法与合同无效时,则按法律、法规、传统惯例,公平原则,大众认可的公序良俗来推定与评判事非与责任后果。
      方式可以当事人自我协商;也可以申请相应的组织(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调解;还可以在前两项无效或无力解决时向法院提诉讼由法院裁定判决。
  • 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
    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 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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