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执行方法如下:
1、对共有财产先行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同时将查控情况以书面或者其他确认知悉的方式告知其他共有人。
2、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有登记公示的,以登记记载为准;未登记但有书面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3、确定分割和变价方案,对共有份额进行强制分割变价。
对共同财产的认定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