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死了,我带着两个孩子结婚,户籍也转移了。我们没有土地。我以前丈夫家有土地和房子是我们的。我可以把两个孩子的户口迁回去吗?前夫家的土地和房子有确定的权利吗

2021-07-20 14:51: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现行的户籍管理规定,离婚后凭离婚证或判决书将户口迁回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向原户籍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书,同时递交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户口本、户籍证明等证件,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然后到现户籍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 将户口迁回去的程序: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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