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08年10月,我叔叔被一个朋友骗到南宁,他的家人诈骗了30多万元,我的朋友被骗了100多万元。现在那个朋友被逮捕了,但是那个朋友还没有被判刑。如果我叔叔现在起诉他,钱会被拿回来吗?谢谢你。

2021-07-20 22:12: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2、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
  • 你好,因被骗而遭受的财产损失,人民法院在审判之后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犯罪分子退赔的。如果仍不能弥补损失,你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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