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孩子的父亲已经分居一年多了,现在也同意离婚,但是说自己没有时间和民政局一起去,我可以通过法院要求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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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与具体谁先要求离婚完全无关。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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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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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想要离婚的,可以选择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直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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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