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因抢劫罪在广东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现在已经服刑3年,前几天去看望他,发现身体很不好,本人也反应有心脏性疾病,但监狱未告知家属,也未提出让家属保外就医,家里想申请保外就医,请问该怎么提出病情鉴定,如果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该如何申请保外就医?谢谢
-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对罪犯的保外就医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
-
您好,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此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而生活不能自理,使用监外执行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准予保外就医的条件:
1、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
2、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3、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4、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
5、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其中,对于“癫痫频繁大发作,伴有精神障碍者”,可以准予保外就医。因此,现在可以让你的朋友和家属与其所在的监狱机关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