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年,我骑电动车带我婆婆妈一起去吃喜酒,在回来的途中因刹车不灵,避上车辆导致摔跤,两人同时受伤,我只是皮外伤,但留下了疤痕且有疤痕增生,婆婆妈腰椎骨摔断,现在基本好了,现如今我和他儿子离婚了,他们就要求赔偿。请问我要负全责吗?我也受伤了,他儿子有责任帮我承担一部分责任吗?刚离婚。事是出在我们还是夫妻的情况下,我大概要赔多少钱,有什么办法不用赔吗?都是一家人!

2019-01-28 09:54: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发生车祸后被认定为全被责任的,赔偿的具体包括:

    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工伤保险条例》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具体赔偿数额要看伤情了,伤情不够上伤残等级的话,赔偿数额就低,一旦评上伤残等级,就非常高了。建议你先了解对方伤情,再向鉴定机构咨询一下伤情是否构成伤残。至于解决途径嘛,主动方法就是找交警出面协调。
    被动方式嘛,就是拖,让对方起诉,你就可以走正常法律途径。由于你是全责,从法律层面上说治疗过程中的费用最终都应由你负担。
  • 精神病也分间歇性精神病和非间歇性的,就是有的精神病人一直犯病,有的精神病人有的时候犯病,不犯病时和好人没啥两样。对于间歇性精神病,在神智清醒时犯罪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非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但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于精神病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