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两个月内坏了两次鞋,第一次他们说是质量问题换新的换的新鞋与坏的鞋子的鞋底是一模一样的,后来刚换的鞋子穿了10天左右脚底掉了一小块,脚掌还有一小窟窿进水,去专卖店他们说质检没质量问题不退也不换,穿了10天的新鞋就这样答复了,不公平,323元我是在校学生都够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心理承受不了,请求您的帮助,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9-01-28 11: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品质量问题退换的,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如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那么产品的经营者,生产者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产品缺陷责任: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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