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XX店开了三年,名字叫a,最近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又开了XX店叫a妍,让很多顾客认为是一起的,我们失去了很多顾客。这不是不正当竞争吗?有违反相关法律吗?当地工商部门会接受这样的投诉吗?
不正当竞争
2021-07-21 14: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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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如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倾销等。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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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不正当竞争时,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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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