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打到轻微伤,我在市人民医院住院,费用他出,后来他说要换区人民医院,他说医药费是他出的有权换医院,我想问他有权换医院吗

暴力伤害
2019-01-28 12:16: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某些医疗项目是需要手工报销的,医保手工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   
    一、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   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需要社保经办人员把各项票据收齐后逐一扫描、逐一录入、上传系统、打印明细,单位盖章备盘之后,上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复核,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能报销。如果票据丢失,需要到医院进行补办。   
    二、申报住院费用   
    1、社保卡;   
    2、收费票据;   
    3、住院明细单;   
    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5、诊断证明和(或)出院证明;   
    6、医院出具的全额结算证明。   
    三、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手工报销。   
    (1)参保后未发卡;   
    (2)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   
    (3)单位欠费;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   
    (5)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   
    (6)异地就医;   
    (7)计划生育手术。
  •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 轻微伤侵权损害赔偿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 1、轻微伤是刑法中的概念,是用来决定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的依据;

    2、受害人的赔偿金是以三期鉴定(营养期、护理期和休息期)以及伤残等级鉴定为依据;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