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钱不还,而且还借走本人信用卡,现在人关机,找不见,打他媳妇电话,他媳妇说已离婚,不管,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1-28 12:59: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条路,任选其一:
    1. 正规途径:通过法院起诉他,100%胜算。条件是:借条真实有效,并且有还款期,但是法院不支持超出银行同期利率的部分。
    2. 非正规途径:通过催债公司讨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一、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偿还。故你可以通过诉讼要回你的钱。
    二、起诉只要写好起诉状,带好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就行了,同时预缴诉讼费。开庭时出示借条。
    三、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借款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为期满始两年;未约定期限,自第一次主张还款之日起两年。
  •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
    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
    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 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 借钱不还怎么办? 首先,申请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   
    1、债权人可以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通过公证程序将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是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的依据。   债权公证的程序: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向公证机关出具委托书;   
    (2)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应有自己完成的公证事务;   
    (3)公证人员遇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   
    (4)依法送达公证书。公证书应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由其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5)签发执行证书。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时应当核实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事实情况,以免被执行人对给付内容提出疑义,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2、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可以申请支付令。   
    1、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2)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2、递交申请书。   递交申请书到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法院受理申请,发出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4、债务人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