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动产和不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

2021-07-22 01:3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设立、变更或消灭不动产物权,原则上都要登记,不登记不承认其物权,也不承认物权的任何变动

  • 1、不动产物权变更实行登记主义原则;动产物权变更实行交付主义原则。
    2、如果是房屋等不动产,不但需要签订买卖合同,还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这样物权才转移;动产如桌子,只要当事人付了签,卖货人把桌子给了买的人,物权就变动了。
    3、不动产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登记手续;动产只需把动产交给对方就可以了,对动产交付在立法上采取的是交付要件主义,即以移转占有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 不动产指的是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其价值将严重损失的财产如土地、房屋、厂房等,与其相对的就是动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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