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乡村的。我奶奶4个儿女,我爸爸和姑姑仍在,伯伯和二伯没有了。我爸爸养着我奶奶直至姥姥去世。如今姥姥的1亩地分回家了,在我爸爸户下,伯伯的兄弟俩要半亩地,我爸爸给他0.25亩,怎么分较为有效。

2021-07-22 02:51: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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