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屋面临拆迁,但跟开发商在拆迁补偿上达不成一致,开发商单方申请省评估鉴定委员会,评估鉴定价格跟原来一样,不知道评估鉴定的是怎样鉴定的,如果我不同意签字的话,开发商可以强拆我的房屋吗,那我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18-07-23 12:4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市拆迁补偿包括:土地补、地上物补、安置补;农村拆迁补偿包括:前述城市补偿类+青苗补;商业拆迁:前述城市补偿类+经营性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其他商业补偿。
    城市国有土地拆迁跟据《国务院2011年590号令》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跟据《土地管理法》且由省政府征收,同时视情况告知:基本农田0分、耕地35公顷、其他土地70公顷及以上的土地征收必须经过国务院同意。
  • 拆迁补偿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还要区分情况,更要看到房子的风险。
      虽然市场上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取得产权证,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看到其低廉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
    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政府政策的约束。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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