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了30多万美元的债。妻子知道他家的意思就离婚了。借的债大部分用在我身上,少数用在他身上。现在分居的话,借款一起承担吗?如果是这样的话,离婚一起承担吗?

离婚
2021-07-22 08:0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下列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该债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因从事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的债务,如果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对的,则此类债务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 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你好,关于你提出的你们要办理离婚,但是离婚后对方仍有债务需要偿还,你是否有义务偿还这个问题,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是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偿还的,如果超出自己应当偿还的部分,可以事后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