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的股东,公司破产了,有时公司的账户进了我家,楼款完全不是我用的,我有什么责任呢?

2021-07-22 13:0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申请破产清算与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吗?你的出资全部缴纳没有?你的财产和公司财产有混同吗
  • 你好,请问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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