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带我去同学聚会,回来的路上他开车撞到桥墩上,我的眼睛缝针,5厘米,到现在为止眼角有很深的伤痕,可以请求他赔偿住院费和毁容费吗?

2021-07-22 17:0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开车撞了人,经鉴定达到重伤,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不赔偿受害人的民事损失,法院可以依法作出判决,然后由当事的受害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为人的财产。

    不赔偿民事损失,不能宣告缓刑。

    法律链接:《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根据实际损失主张
  • 您好!建议及时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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