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借款人和担保人都被法院起诉了,法院对担保人进行了拘留,这个对我以后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2019-01-28 18:34: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还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相关知识  《担保证》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于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06条规定:“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保证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个人,还可以是其他经济组织,范围比较广泛,但一个共同的特征是: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能力”,即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必须以属于自己独立支配的财产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因此,不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经济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你有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现在保证期限早已过了,你不能再找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规定,如果债务履行期届满二年内你不主张权利,你将丧失胜诉权。
    建议你向起诉,并且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如不起诉的话,建议你每隔一年多时间就要向对方主张一次权利。最好让对方重新打欠条。也可以带一个人去讨,以后发生争议也可以由他来作证。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你可以行使保证人的追偿权利。 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担保人代为偿还后,可以依法起诉请求借款人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