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夏天我们的孩子和同学在校外踢球,另一个孩子当守门人,我们的孩子踢球自己也跑,那个孩子用手拦截球,结果儿子绊倒坐在那个孩子的手掌上骨折了,是我儿子一个人的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1-07-22 18: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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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校方要求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辽宁地区城镇户口的,10级伤残一般赔偿
5.5万元伤残赔偿金,4000元左右的
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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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