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8年后,前妻回来要房子,协议书上写着房子的价值是24000元,夫分12000元,房子男性要,前妻12000元,18年后18年后,房子变成了大楼,回来要房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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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
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
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
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
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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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