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人借钱给我,不承认他签的借书和给他钱的收据。我已经起诉法院了。人们不承认是他自己的签名,必须进行鉴定。如果需要原件的鉴定的话,恐怕会成为假的。请告诉我该怎么处理

2021-07-22 21:2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仅凭一张借条起诉,也有一定的问题,也有可能败诉,那就是虽然借条出具了,可能钱没有实际支付。如果被告提出异议,这就需要出借人另行提交证据证明钱已经付给借款人了。如果证明不了,可能会承担败诉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利用签名伪造借条的鉴定方式:一是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二是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三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对自身不利。
    欠条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证据,即使没有欠条,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也是可以追讨回欠款。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针对你的情况,你可以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你们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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