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以前对象在一起的时候我丢过钱包?那时候银行卡现金身份证都没了?他知道我丢了钱包后给我往另一个银行卡里打了1000元?我没跟他提过借钱也没跟他要过一分钱?是他主动给我的??而我确实没有办法接受了??他只告诉我是在他姐夫那里要的?还有一回他给了我五百?他一共给了我五百那时候也是说是在大姐夫那里要的??给我钱的时候也没说叫我把钱还给他?而那之后没多久他退伍跟我在一起?吃我的住我的花我的??分开半年左右现在跟我要回那钱??还告诉我那钱是跟学生借的那时候他还在当兵正好赶上军训?他跟学生借的钱?如果那时候知道是学生的钱我也不会要?他叫我还钱?说不还就要起诉我??我之前跟他说过等我回韩国就会往他卡里打钱?但现在却要起诉我??就算现在他要起诉我?起诉能成功吗?用法律来解决我有必要还这个钱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1-28 20:17: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自己的身份证被借去作担保,那么你就成为了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 逾期不还,即可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借钱是否需要身份证主要看你借钱的方式,如果是到银行贷款或者到其他网络平台借贷,通常是需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私人之间借款由双方协商,写借条或者欠条通常最好写清双方身份信息。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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