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借我的钱已经5.6年了,借款人跑了,担保人在,向担保人要钱,担保在前两年环了一万,就在要不来钱了,有借条,但是已经5.6年了,我想咨询一下,怎么样才能要回我的钱?帮帮忙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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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要和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
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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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逃跑了,担保人要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只起诉你,而无须把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但你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
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
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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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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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跑了,可以在担保范围内要求担保人偿还担保债务,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1、一般担保责任
一般担保人在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仍不能得到偿还时,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履行债务。
2、连带担保责任
不管债务人有没有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责任。
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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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