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认识一男,已婚,我离异,由于他许诺要和我结婚与其交往3年,现他不能离婚,我提出分手,他便大肆用语言侮辱我,还每天来单位跟踪我(我看见他,他以为我没有看见他),还想要求与我发生性关系,我想问问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1-28 22:3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中没有关于离婚时一方应当给另一方赔偿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这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
    二是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
    上述两种情况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其实,只要没有确凿的感情破裂证据,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都会被驳回。
    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才会支持离婚,但是,若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则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