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狗在前两个月咬到别人了,蹭破一点皮,当时给她打了狂犬育苗(家住农村,交通不便,4针给了60元交通费,第一针是我们带他去打的)。现在育苗打完了,又要求赔钱,经过村委会协调,双方签字同意赔偿120元。但事后被咬人又反悔,对方若上诉至法院,我该怎么办?

2019-01-28 23:25: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交通事故签署了调解协议,是不能反悔的。因为调解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2、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赔偿协议。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 被别人家饲养的动物咬伤了属于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交通费是指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产生的必要交通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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