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6岁,父亲疑似患有精神病,经常对我和母亲进行语言攻击甚至家庭暴力。我还有一个弟弟,8岁,我不想让他再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母亲多次提出离婚,但父亲不但不同意,还扬言如果离了婚就杀了我舅舅们和姥姥姥爷。还说不让我上学了。家里人多次劝解但也没有改变什么。母亲有很多顾忌,怕他会找母亲娘家人的麻烦。但是我们真的想摆脱他,我不想每天回到家都面对着一个精神病。既然母亲有太多顾忌,我想替母亲申诉离婚,希望可以得到法律保护。

离婚
2019-01-29 02:57: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amp;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遭遇家庭暴力,我们应如何从法律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第一,受害人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提出劝阻、调解请求。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第二,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男方实施家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答:可以。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四、男方实施家暴,女方离婚时可以得到赔偿吗?  答:可以。男方实施家暴,女方可以获得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 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一)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二)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 离婚不管是去民政还是法院起诉,都需要双方到场的,如果一方不去,都办理不了的。所以一方不去肯定就不能协议。
    对于起诉,只要是双方都认可的,那么就还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有争议就要看法院最后的判决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