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女的(不了解的)把大家几个人送到异地一施工工地打工赚钱,不给大家签订合同,只买来商业保险,服务承诺管吃管住一天二百多块钱,做了几个月,只给了几千元钱人工费,如今人不接电话,找不着,是不是算欺

其它
2021-07-23 13:0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找不到债务人可以起诉的法院: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下落不明,债权人欲通过诉讼追讨欠款,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诉讼后,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据充分的,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如果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如果是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 什么原因欠钱?有字据吗?有对方 信息吗
  • 是否有承包合同,如果有直接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