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跑路一般是指法定代表人跑路,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通过股东会议推选一个新的法定代表人,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2、要求解散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法人根据章程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