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最近发现手机被监听,导致我与周围人不敢联系,害怕自己的隐私遭他人泄露,请问这侵犯了个人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吗,该如何通过正规法律途径维护我的这两项权利。

名誉毁谤
2018-07-23 13:2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什么条件下才构成侵害人身自由权?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存在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有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构成的四个要件:   
    1、存在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依据中国的现行立法规定,只要违反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护规定、禁止拘禁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禁令规定和行使自由与权利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自由和权利的限制的规定,即属违法。在司法实务中,只要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应确认为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2、有损害结果。   侵害人身自由权造成的损害事实,表现为行为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所造成的客观表现和最终结果。客观表现指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使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思维状态的改变。最终结果是受害人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的损害。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当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自由权受到损害的事实具有因果关系的时候,即成立该要件。   
    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有归责性的意思状态,即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要件。行为人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隐私利益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一项人格利益,因此构成侵害隐私利益的,行为人就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3)赔偿损失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法律适用上应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
  • 关于侵犯他人隐私,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隐私权?站在法律的角度上,隐私权亦称“私生活秘密权”。公民对与其有关的一切无碍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私人事情及其物化资料所享有的,阻却他人知晓及不受他人非法骚扰的权利。其内容包括三大类:
    (1)公民个人生活的自由权。
    (2)公民个人情报的保密权。
    (3)公民个人情报的利用权。
    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