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叔叔家的儿子。向我借钱。然后我看到了旧手表。然后。我向同学借了钱。借了一万日元给他。说好年前还没还清。我说过今天一个人还有几千美元。到现在为止一分钱也没还。电话接不上。全黑了。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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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债务纠纷,以夫妻共同债务为例,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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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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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