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人

2021-07-23 19:1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约定为一般保证责任的为连带保证责任。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房屋进行抵押的,抵押权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这样的字据是不产生抵押担保的效力的,你不能以此对该房产主张权利,不能对抗对方的卖房行为。
    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担保人依法应对所担保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被担保人债务期限届满不履行,视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不同,由担保人承担清偿一般担保责任或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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