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卫生间主下水管漏水?物业负责维修?但楼上要求我付3000元押金用于维修保证金?并要求物业签订维修后保修两年协议?如造成后续损失由物业承担?物业只同意维修并维修后修复?但不同意签这种协议?请问楼上的要求合理吗?物业不签就楼上就不配合维修

2019-01-29 08:1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漏水水管漏水一般楼上住户有修理的义务,这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或者由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等,由于漏水所给一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漏水原因和损失情况而定。
  • 关于小区物权,一般来说,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第四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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