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焦作新区的,1993年承包了村里的鱼塘,当时村委会没有和我签订合同,但是每年都向村里交承包费,有收据,现在拆迁修路。鱼塘补偿该多少、

2019-01-29 08:4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鱼塘补偿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集体,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对于农村土地承包问题,发包方有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的义务。
  •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