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不涉及财产关系,按件计收,每件4500元至10000元,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另行协商。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收:①1万元及以下,按每件1000元计收;
②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按照
5.2%计收;③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按照
3.9%计收;④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按照
2.6%计收;⑤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按照
1.3%计收;⑥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按照
0.65%计收;⑦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按照
0.325%计收;⑧5000万元以上的,双方协商。本条所称诉讼标的额,包括反诉标的额,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3、本条规定系指一个审级计收标准,曾
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重审的,可按一审标准减收,减收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