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向请教关于房产分配.?两位老人已经去世,去世前没有任何财产分配的遗嘱。?现老人住的房子需要拆迁。?老人有5位儿女,其中小女儿因为和丈夫闹离婚,已借住在这房子里5年多,由于离婚问题也把户口在老人在世前迁到了老人的房子里,但是迟迟都没有离婚直到老人去世,房子要拆迁。?本来大家决定5份均分,但是现在女儿说自己的户口在这里,所以有居住权利多分,可以分70%左右,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讲是不是有这个说法,应该怎么分配呢,如果除了小女儿外大家都同意均分的话?

2019-01-29 10:33: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世都没留遗嘱父母世前我照顾父母房盖进行割?(律师呼叫邀请东莞律师您解答本问题) 许律师:遗嘱由各继承由平等继承权起诉要求析产继承 秦律师:按遗产继承权继承抚养较遗产 相关知识——房产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程凡领取 《房产权证》房屋房屋权属死亡其合继承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致步骤 :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评估公司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根据房屋所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素作专业价格析楼价评估定准确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应房屋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必须提供房屋权属死亡证明书、合机关具合继承名单证明及原房屋权属立遗嘱(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合继承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须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或者附图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持房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房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述资料办案员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执待切资料审核即发放已更改权属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其资料: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院判决、裁定或调解必须缴交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 1、《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存在不同形式的内容相互抵触的数份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个人产权和集体产权,也就是房产的所有人有区别,一个是公民个体,一个是企事业单位。他们拥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商品房都是个人产权,也就是私产。私产和个人产权是同一个意思,表明公民个人对房产拥有所有权利及义务。
    以前大多数的人住的,都是单位的房,,这种房被称为使用权房,指住户只拥有房产的使用权,也就是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都归单位所有。
    经过房屋改革以后,单位将房产卖给住户,变成住户个人的私产,也就成了个人产权。

  •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可以立遗嘱的。但是,必须根据《继承法》第26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也就是说,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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