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兴安县的,03年去西安上大学,户口也就迁去学校了,07年毕业后就去了浙江绍兴了,户口档案也放到了那边的人才市场。2010年回到灵川县上班,现在我的户口能迁原籍吗

2019-01-29 10:3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带着身份证去原籍地的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填写好申请后,人才市场会给你开具调档函和人才流动审批表;n带着身份证、调档函和人才流动审批表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迁出手续,就业指导中心会将你的档案通过机要的方式寄送到原籍地人才市场,同时会给你开具同意迁出的证明;n等到档案邮寄到原籍地就业指导中心之后,你拿着身份证和就业指导中心开给你的证明,去原籍地人才市场签订档案托管协议即可;不必非要本人办理,可以出具委托书,授权他人协助办理。
  •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2.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3.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4.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5.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6.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结婚户口迁移,持合法的结婚证;  
    8.离婚户口迁移,持合法的离婚证;  
    9.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0.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1.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12.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13.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4.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5.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6.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7.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8.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 离婚夫妻双方的户口问题4大处理方式
    1、留着原地
    其实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我国的法律在离婚与户口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为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纠纷,一般来说是建议迁走户口的。
    2、迁回原籍
    不管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需要凭法院的判决书和离婚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相关手续,只要原户籍地同意,是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的。
    (也就是说,农村的出嫁女在离婚后,还是可以迁回原籍,属于集体成员可以获得土地)

    3、再婚后迁走
    如果获得离婚另一方同意,在离婚时将户口留在原地,再婚时直接迁去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也是可以的。
    如果短期内没有再婚的打算,为避免可能产生的麻烦,不建议采取这种处理方式。
    4、另立门户
    即离婚后其中一方既不把户口留在原处,也不把户口迁出所在地。因各地区规定不同,自行立户的条件也是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个人名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且符合当地户籍管理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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