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起诉离婚,第一次在法庭外调停,坚决离开。第二次法院开庭审理,原告不来。在这种情况下,他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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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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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官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二次起诉可能也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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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案件在哪里起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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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