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事人已经按照寻衅滋事罪批捕,对方轻伤,案子已经到了公诉科,想问下还有多久可以开庭?如果现在和对方协商解决,先民事赔偿的话,能加快开庭时间吗?无前科,有自首情节,能判缓刑吗?现在这个案子属于严打范围吗?还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

刑事辩护
2019-01-29 13:26: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肇事罪缓刑适用应考虑的因素应当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一)法定因素
    1、 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2、 看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二)酌定因素
    1、考虑被告人在交通肇事中所负的责任大小。
    2、考虑被告人犯罪后的态度,包括认罪态度、案发后能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3、考虑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及时抢救、治疗。
    4、考虑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进行积极主动的经济赔偿。
  • 1,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你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你的描述,案件目前还在预审阶段,如果你处理得当,积极赔偿,检察院没有批捕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不判刑的,但一旦批捕了,不判刑的可能性很小了。2,无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3,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4,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还要看案件详情、证据情况及法官判决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以作最好处理。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 对于轻伤案件,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属于公诉。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八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客体: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为社会的公共秩序
    主观方面: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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