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早上骑电动车过十字路口时,停在那里让前面的车,后面一辆小汽车蹭上来,他的车挂了一下,交警过来之说让我们俩调节,调节不了就扣车,现在车扣了怎么办?

2018-07-23 13:5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哪些情况交警可以扣车?   9种情况下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扣留车辆后24小时内交予交管部门,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提供补办相关证明后,应及时退还车主。   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 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下交警可以扣留机动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或检验完毕:

    1、客运或货运车辆超载的;

    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3、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4、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5、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6、未携带驾驶证的;

    7、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

    8、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9、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

    10、发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

    11、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12、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13、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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