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4年买了房子,给朋友买了,97平,全额。30万,去年我问朋友有房间,他没有房间,花了钱,在我的压力下,他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我,150平,他是安置房,我买的所有权房间,他要我补充5万元。我给你吗?安置房今后有什么区别吗?这个房间是老家的城镇。

2021-07-25 05:3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因为政府征收行为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2、在现实中,安置房的种类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种房屋一般是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的。那么对于此种房屋,自然银行在5年内也不接受抵押。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非因公共利益,其实是涉嫌违法征收的)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房屋如果证件齐全,则如同市场上的商品房一样,正常交易流通,可以随时抵押。
    (3)因各种因素(如征收方手续不全等),专门配建的回迁房,往往办理不下房产证,这种房屋,银行是不接受抵押的。
  • 看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 如果遇到了安置拆迁房问题的,可以与当地的征收拆迁补偿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于被侵犯的权利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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