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年数到了28年,其中7年没有上班的最近企业上班了,但是本人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已经不上班了,以缺勤为理由被解雇了,该怎么办呢?

2021-07-25 08:1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严厉的处分。其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二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的规定。

    有无补偿那就看你能不能抓住公司的缺点,如果存在缺点并违反了劳动法,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公司补偿。实践当中有两种赔偿方法,一种是: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扣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所谓应得工资收入也就是开除之日到劳动合同到期之日的工资.
    还有一种赔偿方法就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 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工伤职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或者是劳动能力鉴定下来确定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员工工伤后医疗期结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情形
  • 在单位工作10年,劳动者被辞退,首先需要结合具体被辞退的理由看,用人单位的解雇劳动者是否合法,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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