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窦某因家里条件不好求吴某作担保人,向吴某的同学张某借了5000元,3分利,说好一年之后还。可是到了2010年10月已经过了还款期限,借款人还不还钱,还玩失踪。债主天天找担保人要钱,好不容易找到借款人窦某,又重新立了借条,以5000元的本金加上一年的利息作为本金,3分的利息,借款人窦某、担保人吴某、债主张某三人签字画押。但是2011年10月到了还款期限窦某还不还钱,人还找不到,又玩失踪。债主把担保人告上了法院。现在担保人应该怎么办才好,请律师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