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暑期工,我努力做到8月15号走,但老总不同意,我薪水在他手里,你觉得我怎么办。

2021-07-25 11:29: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除了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还可申请赔偿金。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工作到30号,是合同约定吗?
    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
  • 你好!你们之间是签了临时的合同吗?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离职,公司是不能拖欠员工工资的,在你工作的这些天,公司是需要给你发放劳动工资的。请问你的工资有多少呢?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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