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朋友在前半个月被人绑架?抢劫??之后我们逃出来了?犯罪的人也逮到了?他没几天就问我要他被抢的750我没给?然后就带几个人到我家把家砸了?没打人?叫我给他这个钱??属于自为我就给了?然后他们就走了??这算入室抢劫吗?如果他们要判得判多长时间

其它
2019-01-29 17:47: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入室打人未遂,公安机关是可以立案的。  但是,因为违反情节轻微,公安机关是可以不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  如果携带管制刀具等进入室内打人,可以按携带管制刀具对行为人进行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如果有公然侮辱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 如果致人轻伤涉嫌犯罪,从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开始聘请律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精神病人分为两种,一种是间歇性精神病,间歇期是与常人无二的,如果是这种精神病人且在间歇期有违法犯罪行为,则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有一种是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则这种情况下,该精神病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刑法》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构成轻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如果打人了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则会由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并对其判处相应的刑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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