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事一起出去吃饭喝酒,回来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汽车是我叫的。你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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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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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劝阻的吗。事故经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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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有责任需要结合受害人的损害是否与当事人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如当事人的行为有过失,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否则可以免于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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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