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的车全部危险,所有者是丈夫,我开车撞人,对方不走人行道,下雨天视线不好,没有刹车。在这种情况下,我个人有多少责任,现在在医院自己垫付了1万人以上,保险公司还有1万人,如果钱不够怎么办?保险公司还会继续出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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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垫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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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提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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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什么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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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