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的石家庄的房子到现在还没有盖。据说2017年12月30日交房,到现在还没有盖。我想退房。他说只退还本金利息滞纳金,协议上明确写着他违反了合同。我该怎么办,请求帮助。

2021-07-25 20:1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预期利益是建立在合同得到履行的基础上,他不是已有财产的损失,而是未来预期可获得的利益。
    让当事人对其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损失负责,必然使其承担的风险与取得的利益不相对称。
  • 开发商延期交房到一定的期限的话,购房者是可以选择退房的,业主最好是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直接选择退房的话,其实是划不来的
  • 因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退房问题,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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