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以前结婚,生了两个孩子,现在和我结婚又怀孕了,是超生吗?

2021-07-25 20:49: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所谓的超生,即是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而多生育子女的行为。
    目前,全国实施的是“两孩生育政策”,也就是说,一对合法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在已生育两个子女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再生育一个子女当然就是超生,一点儿悬念也没有。
    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违反生育政策多生育一个孩子的,各省的规定一般都是以当地上一年度收入水平为基数按3倍的标准进行社会抚养费的征缴。
  • 婚外生子触犯了重婚罪:根据问题所述,婚外生子已经触犯了重婚罪的范畴。如果在女方有配偶的情况下,又领取了结婚证,双方均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如果未领取结婚证,但同居生子,也构成了事实婚姻,同时也触犯了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因此,对事实重婚,法律也予以制裁。综上所述,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明确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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